从事航空航天科普教育。
从事民航系统的航空器材的交易和飞机维修等方面的业务。
制造航空地面设备、物流设备等,获得民航总局颁发的机载设备制造人批准书、机场设备制造生产许可证。
从事铸造业务。
从事于生产和开发卫星应用产品,运载火箭应用产品及相关的民用航
研制大型民用客机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