开展对外、对内经济技术合作,从事国际、国内金融活动,办理国内外投资业务,进行国内外贸易活动。
从事对外经济贸易和综合金融业务,中国人民银行批准设立北京国际信托投资公司。
投资、资产管理、信托、物业管理、资金财务管理等。
经营管理省基建基金、国际金融、信托租赁、实业等。
经营资金信托,动产、不动产及其他财产的信托业务; 投资基金业务 受托经营公益信托。
信托业务、投资银行业务、投资业务介绍,客户服务。
是中国人民银行确定保留的全国五十八家信托投资公司之一。
开展资金信托、证券投资、理财咨询、投资银行等业务。
资金信托、财产信托、债券承销、贷款、投资、融资租赁、投资银行。
中国人民银行批准设立的非银行金融机构。
从事信托、资产重组、融资、财务顾问、代保管、担保、同业拆借、股权投资、风险投资。
受托经营资金信托业务;受托经营动产、不动产及其它财产的信托业务等。
全国性非银行金融机构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