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设立非银行金融机构,从事金融租赁。
主营融资租赁业务的非银行金融机构,业务范围包括人民币及外汇融资租资、流动资金贷款、委托租赁基金、担保及咨询等中介服务。
从事出租客运、长途客运、汽车租赁、汽车培训、咨询。
从事出租车客运、长途客运、公交客运。
20-50座大巴车型,日月租长包均可。
从事笔记本电脑、数码摄像机、照相机等国外高档电子产品租赁。
汽车,设备,运动用品,旅游用品等各类租赁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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